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考点:法人的概念要及时掌握,就要求考生对书本全面吃透,至少要把教材从头到尾看两遍,一丝一毫都不该遗漏,做到看到一个题目,都能熟悉知晓知识点是在教材的哪个章节。想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一定的学习时间支撑,在有限的时间内合理的安排时间更为重要。
一级建造师考点。
法人的概念
■概念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2.法人的条件(四条件)
■依法成立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法定代表人
【关注点】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一级建造师科目考点要及时掌握,在答题技巧方面,多项选择题与单项选择题基本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多项选择题的选项所涉及的考核点内容较多,同时又有严格的评分标准,即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所以在答题时应注意掌握相关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