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建建设工程法规教材考点: 行政诉讼制度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 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相关辅导资料,希望考生们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大家一定要坚持下去,坚持每天学习,这样才会顺利通过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复杂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行政诉讼期间,除该法规定的情形外,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的赔偿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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